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于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结束,为期一周。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联合举办。
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务院新闻办等24个部门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期间的各项工作。
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于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结束,为期一周。
宣传重点
(一)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完善和发展的不平凡历程、成就和经验,着重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制定的推进计划、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宣传党和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全面客观发布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树立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国际形象。
(三)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运用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对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挖掘报道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典型。
具体安排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宣传周活动,具体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宣传周组委会开展的活动;二是宣传周组委会部分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的活动;三是宣传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独立开展的活动。主要包括以宣传周组委会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等。组委会部分成员单位联合发布上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自行或联合其他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全国巡回宣讲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媒体对知识产权典型企业、典型案例、典型人物进行集中报道;举办论坛、讲座、咨询、展览、晚会、开放日等活动;发布重大信息、制作发放宣传读物等。
历届主题
2009年——“文化·战略·发展”
2010年——“创造·保护·发展”
2011年——“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2012年——“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
2013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2014年——“保护·运用·发展”
2015年——“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2016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2017年——“创新创造改变生活 知识产权竞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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